项目具体地址为台儿庄区张山子镇侯塘村北206国道北侧,占地面积20亩,建筑面积600平方米,主要建设停车厂棚900平方米、经营用房600平方米、新能源充电桩10台,拟购置变压器、充电桩、电器设备等15台(套),项目完工后可停放车辆60台,年提供新能源车辆充电服务约1.8万辆。项目运行期年综合能耗折合99吨标准煤,其中年耗电量80万千瓦时。我单位承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鼓励类第四项电力第5条电力消纳”项目。项目实施严格执行环保、安全、节能等规定,确保达到有关标准要求。将在依法依规办理规划、土地、环评、施工许可、文物保护等必要手续后,再行开工建设本项目。备案内容真实性由我单位自行负责,如有不实,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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