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目在山东省政府认定的乐陵化工产业园内建设,占地面积22503平方米,利用原有部分厂房及附属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项目分两期进行,第一期为技术改造阶段,计划投资1000万,进行设备改造和工艺优化以达到降低能耗,提高生产效率的目的,改造完成后,年产氯化聚烯烃3000吨,年产副产盐酸3600吨,第二期为项目扩建阶段,计划投资2亿元,扩建完成后年产氯化聚烯烃8000吨,年产净水剂30000吨;生产工艺为:液氯气化、氯化反应、提浓、蒸馏、造粒;主要设备为氯气缓冲罐、反应釜、提浓釜、蒸馏釜、螺杆机等;主要原料为液氯、EVA、PP、PVC、PE、POE、PA、氢氧化铝、氯仿、偶氮二异丁腈、助剂、石蜡、稳定剂、抗氧剂、氯醚树脂、液碱等;建成运营后,年可消耗水9800吨,电800万度。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我单位承诺将依法依规办理相关必要手续后,再行开工建设,备案内容真实性由我单位自行负责,如有不实将由我单位承担备案撤销等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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