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位置:下港镇过马滩村、上港村;2、项目属于新建类项目;3、占地面积:新增占地面积21000平方米;4、建设内容:项目一期,在过马滩村新建上站船棚,1层,建筑面积700平方米;新建管理用房一处,1层,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在上港村新建下码头服务中心,2层,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新建上码头服务区及稳船台,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新建下码头服务区,占地面积15000平方米;修整漂流河道5公里。项目二期,新建儿童游乐园一处,新建水景演出、情侣水世界及相关配套设施。5、项目原材料种类、数量:混凝土13000立方米,砖石2300立方米,钢材110吨;6、项目投资额度20000万元,资金由泰安淇翔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出资建设,购置漂流船等漂流设备;7、项目产品名称及产能:文旅类项目,无产能;8、年综合能耗(折合标准煤):折合标准煤约66吨;9、项目属于2024年产业调整目录鼓励类第三十四项旅游业第二条旅游新业态,不属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现郑重承诺:如故意隐瞒上述情况,无条件同意撤销备案并拆除已建成内容、恢复原状;且①如项目自备案后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项目单位应在到期前通过在线平台作出继续实施该项目的说明,未提前在平台作说明的无条件同意撤销备案②在项目开工、竣工后如实、及时通过在线监管平台提交信息;③严格按照备案通过的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进行建设,如有调整,先完成备案变更后方可实施;未经同意擅自变更上述内容的,无条件整改或接受处罚并列入失信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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