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既有建筑物
拆除现有堆渣体及首部枢纽既有建筑物处理,堆渣体边坡防护和治理。
(2)首部枢纽
新建全部首部枢纽建筑物,包括泄洪冲沙闸、左右岸非溢流坝、砼防渗墙、铺盖、护坦、导流墙(墩)、护岸墙、进水口。值班房,配套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厂坝间输电线路;坝肩边坡防护工程。
(3)引水系统
新建进水口(包含在首部枢纽)、进水口与已建引水隧洞之间的连接洞段、集石坑、进人检修门、调压井;改建或处理引水隧洞未衬砌段和衬砌不足段,麦洼沟跨沟建筑物涵洞处理;压力管道0+000~0+338m未衬砌段和0+338~0+438m钢衬不足段处理, 2处(10节)钢管鼓包处理。引水隧洞1+615m至1+647m改线段复核、处理。
(4)厂区枢纽
新建厂区给排水系统(消防、生活水池、给排水管路等),110kV升压站(地坪、事故油池、设备基础、GIS、出线排架等);厂区边坡防护工程(厂房、升压站、厂内道路边坡等);综合楼、库房、检修房,以及厂区围墙、大门、值班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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