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现有开拓及生产系统不能满足30万吨/年的生产需要,为充分利用煤炭资源,矿井投产后,报废现有主、副井+303m标高以下的生产系统,在N6煤层底板重新布置暗主、风井,构成完整的生产、通风系统;新掘地面至+303m立井提升系统。投产后设计采用3条井筒开拓,采用二段开拓。第一段立井(新掘)由地表+564.6m标高至井底+303m标高,井筒坡度90°,担负全矿井煤炭提升任务并兼做入风井;副井(原主井),由地表+540m标高至井底+303m标高,井筒坡度23°,担负人员、物料、矸石等辅助提升任务并兼做入风井;风井(原副井)为专用回风井。 第二段(+303m~+75m)采用暗斜井片盘开拓,由+303m延深至+75m标高,暗主井井筒坡度角22°,担负矿井煤炭提升和人员、物料、矸石等混合提升任务并兼做入风井;暗风井井筒坡度22°,为专用回风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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