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PP聚丙烯装置增加乙烯精制工艺,技改后的产能由40万t/a均聚聚丙烯调整为35万t/a均聚聚丙烯和5万t/a无规共聚聚丙烯。
(2)合成氨装置部分设备进行了调整,技改后的产能由13万t/a液氨调整为12.79万t/a液氨和0.12万t/a稀氨水(20%)。
(3)丙烷脱氢装置部分设备进行了调整,技改后的产能由60万t/a丙烯、2.36万t/a氢气、8.14万t/a燃料气和1.31万t/aC4重组分调整为60万t/a丙烯、2.28万t/a氢气、8.14万t/a燃料气和1.31万t/aC4。
(4)罐区预留区域新增4个250m3乙烯储罐、1个20000m3常压液氨储罐、2个3000m3液氨球罐和相应的装卸车系统,同时将1台100m3的甲烷罐调整为1台60m3的甲烷罐,1台100m3的乙烯罐调整为1台60m3的乙烯罐,1台26.4m3的稀氨水(20%)受槽调整为1台300m3的稀氨水(20%)
(5)液氨/氨水装车台的5个液氨装车鹤位调整为4个液氨装车鹤位和1个稀氨水(20%)装车鹤位。
(6)新增1座原水净水站,处理工艺采用“网格絮凝沉淀-V型滤池”,处理规模为1400m3/h,处理的原水来源于儒洞河;儒洞河取水工程由园区进行建设,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7)研发化验中心新增2套“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以处理实验废气,处理后的废气通过2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为FQ-20)。
(8)2座危废库分别新增一套“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以处理危废库废气,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为FQ-17、FQ-18)。
(9)造粒干燥器废气排气筒高度由17米调整为36米(排气筒编号为FQ-8)。
(10)原环评未对合成氨装置的开工加热炉废气进行分析,合成氨装置的开工加热炉采用清洁能源会产生燃烧烟气,拟安装低氮燃烧器,开工加热炉燃烧烟气经新增的1个35m高烟囱外排(排气筒编号为FQ-19),本次评价将合成氨装置的开工加热炉废气环境影响纳入分析。
(11)原环评未对厂区内的220kV赛福站及地下电缆线路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本次评价将220kV赛福站及地下电缆线路的电磁环境影响纳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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