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泰*******提升改造项目;2、改建项目;3、项目位于泰安旅游经济开发区;4、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全部为企业自筹,无新增用地,占地面积3288平方米,项目主要对天平湖景区泰山文化长廊进行改造提升,在长廊两侧及周边展示瓷器等艺术品共300件,同时放置85台专业的展览设施设备,如LED卤素灯、长条桌和梯形台等以美观周边环境;项目不涉及新增能耗;5.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第38条“文化-公共文化、文化艺术”,同时承诺:如故意隐瞒上述情况,无条件同意撤销备案并拆除已建成内容、恢复原状;6.项目建设起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025年12月,承诺:如项目自备案后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项目单位应在到期前通过在线平台作出继续实施该项目的说明,未提前在平台作说明的无条件同意撤销备案;7.承诺:在项目开工、竣工后如实、及时通过在线监管平台提交信息;8.承诺:严格按照备案通过的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进行建设,如有调整,先完成备案变更后方可实施:未经同意擅自变更上述内容的,无条件整改或接受处罚并列入失信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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