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设地点:中山市黄圃镇镇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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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对黄圃镇域约17个公共单位的雨污分流系统实施改造,主要包括立管改造、地面管改造、周边及建筑内管网系统完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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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估算总投资1077.23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镇级财政统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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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严格按照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投资规模和建设规模进行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初步设计确定的投资规模、建设规模不得超过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概算总投资额不得超过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估算总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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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项目概算投资(送审概算投资或审核概算投资)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估算投资的,需按照中府〔2020〕86号和中发改投资〔2019〕234号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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