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本工程估算总投资13301.83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11359.8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022.81万元,预备费619.13万元,通讯管线迁改费300万元(暂定)。建设资金由区财政统筹安排。
审批依据
(一)《区政府常务会议暨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决定事项通知》(珠金府办决〔2024〕16号);
(二)《金湾区建设工作联席会议纪要》(〔2023〕15号);
(三)《金湾区建设工作联席会议纪要》(〔2023〕10
号);
(五)《关于金湾核*******周边配套工程资金证明的函》;
(六)《关于金湾核*******周边配套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审查意见》。
请按照《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工程初步设计和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核。
该批复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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