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位于山东省五莲县许孟镇工业园汉福路以东、经二路以北,占地面积10574m2,购置3T中频电炉(一拖二)2台、静压造型铸造生产线1条、消失模造型生产线1条以及砂处理、表面清理、机械加工设备共计90余套。原辅材料为面包铁、涂料、石英砂、硅铁、锰铁、钼铁、EPS等。生产工艺为:原料-熔炼-造型-浇注-砂处理-表面清理-机加工-铸件。产能为年产发动机配件4万吨,包括四缸/六缸机体、飞轮、变速箱、飞轮壳、齿轮室等。本项目不耗煤,年耗电3450.2万kW·h。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项目不属于名录内“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建设项目;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C3391黑色金属制造。项目已于2024年12月27日取得日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山东弘*******动机配件项目的复函》。我单位承诺在开工之前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咨询、办理文物保护、土地、环保等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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