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主要建设:八一电厂至黑龙江路、枣曹路(老)至长白山路、复原六路、大连路、店韩路、宁波路、欣兴路、欣兴路至欣旺达及吉利欣旺达蒸汽管道共计22km;新建供热应急能源站1处,能源站占地6725m2,总建筑面积9120m2,计容建筑面积6155m2,设置蒸汽锅炉2台,作为应急供热设施。本项目运营期主要用能设备为供热应急能源站锅炉及配套设施、该能源站为应急设施、不持续运营,项目建成达产运营期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689.84吨标准煤(当量值)、1073.83吨标准煤(等价值),其中电力消费量215万千瓦时。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限制类和淘汰类。将在依法依规办理规划、土地、环评、施工许可、文物保护等必要手续后,再行开工建设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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