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位于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东都镇G342与向阳路交叉西方向30米,新泰市宏大石油化工销售有限公司院内。计划投资3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主要购置安装一台30立方阻隔防爆撬装式汽车尾气清洁剂加注装置(设施)。占地利用场地面积80平方米,原址建设无新增建筑物,构建物。加注尾气清洁剂为外购的合规的,尾气清洁剂的主要原料多元醚醇、母液,生物醇。是从秸秆、生物副产物提炼,可再生循环,燃点为55,加注流程:加注枪插入尿素箱或油箱内,按照混合比例或定量捏动加注枪进行加注。项目建成后每年可为2000辆汽车治理尾气排放不合格,使车辆尾气排放达到国标排放要求,深入落实国家低碳环保,碳中和及大气环境保护治理规划。新泰市宏大石油化工销售有限公司作出以下承诺:该项目不涉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列明的限制类、淘汰类产业、设备、产品、工艺等;该项目无新上燃煤锅炉,不涉及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项目行业;不属于两高化工、集成电路、新能源装备制造等省市权限审批项目;该项目未开工建设,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依法进行安全审查,开工前做好节能审查;严格按照备案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进行建设,如有调整,先完成变更后再实施;项目开工、竣工后如实、及时通过在线监管平台提交信息;填报内容如存在故意隐瞒或违法行为,自愿接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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