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不新征土地,对原有车间进行改造,项目占地面积6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58000平方米。购置喷淋式烟气余热回收机组、前置换热器、除盐水余热板换、一体化余热水加碱装置、凝结水处理回用系统、高盐废水余热蒸发系统等设备259台套代替原有旧设备。项目建成后,可提取排烟余热,预计每年用于锅炉给水余热的余热量7.3万GJ,用于厂内采暖余热量约为1.03万GJ,二氧化硫、氯化氢、可溶盐、重金属等有害物质大幅降低。同时调整焚烧燃料,在保证沂水县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基础上,焚烧炉掺烧部分污泥及与生活垃圾性质相近的或满足生活垃圾焚烧入炉要求的一般工业固废;技改项目设置污泥和其他一般工业固废入厂前专人检查环节,污泥和一般工业固废进厂后直接卸入垃圾仓,不再单独建设一般固废输送系统。污泥等一般工业固废来源于沂水县内,不处理县外的固废。同时,我公司承诺办理完相关手续后,方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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