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设位于莘县燕店镇范海村河王路与邹五路交叉口西950米路南。占地面积3400平方米,土地性质:建设用地,共新建1座一层厂房(占地约2000平方米)、1座一层冷库200,备案用于证明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在取得主管部门用地许可、土地性质符合要求、选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之前不进行实际建设,否则承担一切责任。若能进行实际建设,则购置电子磅(3台)、小型电子称(12台)、打包设备(20台)等设备共35台,冷库采用134A型制冷剂。本项目以各种蔬菜为原料,生产工艺为:挑选分类-去除表皮菜叶(白菜等叶状蔬菜)-装袋(套)-称量、装箱-打包-入库保鲜,年产蔬菜成品3000吨。项目年用电30000度,年用水800立方米。我公司承诺: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不属于淘汰和限制类项目;坚决服从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并承担后续手续无法办理带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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