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泰安市*******起降平台项目;2、新建项目;3、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泰安市;4、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投资额度1.1亿元,资金来源为自筹,无新增用地。根据泰安市低空经济应用场景需求分批次在符合要求的医院、学校、体育场、城市核心商务区、高层建筑、交通枢纽站点、旅游景点等布设低空飞行器起降平台100个。其中基础设施为起降平台、充电柜、场地围栏,安全标识等;功能设施为监控摄像头、气象监控装置、无人机远程识别装置、场地照明装置等;配套设施为现场网络设备、现场供电设备、消防柜、维修工具套装、人员操作室、无人机监测设备、无人机反制装置;年综合能耗900吨标准煤;5、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允许类:二十六、航空运输第3条:通用航空、海上空中监督巡逻和搜救服务及设施建设,小型航空器应急起降场地建设,同时承诺:如故意隐瞒上述情况,无条件同意撤销备案并拆除已建成内容、恢复原状;6、项目预计2025年开工、2027年竣工,承诺:如项目自备案后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项目单位应在到期前通过在线平台作出继续实施该项目的说明,未提前在平台作说明的无条件同意撤销备案;7、承诺:在项目开工、竣工后如实、及时通过在线监管平台提交信息;8、承诺:严格按照备案通过的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进行建设,如有调整,先完成备案变更后方可实施:未经同意擅自变更上述内容的,无条件整改或接受处罚并列入失信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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