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位于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西昌路中段路西,南至文化路、北至建华路、西至衡山路、东至西昌路。总占地约653333平方米,水上面积34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该项目用地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更换园区内升降电梯1台、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15辆、旅游观光船30艘、快艇2艘、造雪机1台、压雪车1辆、飘雪机一台、魔毯1条、制冷设备一台;新增充电桩30个。2、新增小火车1辆、碰碰车10辆、水上游乐设备一套、旋转木马1套、无动力游乐设施1套,自控飞机5台。3、更换园区内舞台灯光及相应控制系统3套、音响及相应控制系统3套、显示设备及相应控制系统1套、舞台机械及相应控制系统1套、特效设备及相应控制系统2套、水幕电影及音乐喷泉1套。4、新增导视导览设备1套、查询阅览传播设备1套、娱乐用智能无人飞机1架、安防设备1套(包括门禁闸机10套、应急广播1套、巡检监控1套等);更换消防设备1套、沉浸式体验设备1套。该项目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允许类。我单位承诺该项目不存在重复备案,并依法依规办理土地、规划、能评、安评、环评、施工许可、文物保护等必要手续后,再行开工建设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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