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设计为室内二次装修设计,未改动原有结构;装修设计范围为大厅/走廊/活动室/卫生间/音体教室/美术室/生活室/科学发现室会议室/园长室等区域的顶面、墙面、地面装修设计;建筑电气包括照明配电系统、应急疏散照明系统、插座动力配电系统、弱电系统、火灾报警系统(按原土建布置,只平面布局点位微调);室内装修给排水设计,含给水系统、污水系统、消火栓给水系统、自动喷淋系统(均采用原设计系统),建筑灭火器布置。该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类”“淘汰类”,不涉及新增煤炭消耗情况,开工前做好节能审查、安全、环保、消防等手续;严格按照备案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进行建设,如有调整,先完成变更后再实施;项目开工、竣工后如实、及时通过在线监管平台提交信息;填报内容如存在故意隐瞒或违法行为,自愿接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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