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目位于枣庄市沃丰水泥有限公司厂区内,本项目污染土壤处置系统利用枣庄市沃丰水泥有限公司现有库房约600平方米(约0.9亩),并对其进行改造,不新增占地面积,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改造暂存库厂房600平方米,占地600平方米,计容面积600平方米,项目容积率1,建筑系数100%。改造进料系统一套,不新增占地。暂存库改造主要设备包含活性炭吸附设备一套,含通风管道、排气筒、引风机、干式过滤器、安装电动卷帘门等。进料系统主要包含中间进料仓一套,设备主要为自加工件。本项目主要原料为污染土壤(重金属及有机污染土壤)16万吨、其他固废(陶瓷废渣、污泥等)4万吨,所需原料均为外购。物料储存棚主要设备包含活性炭吸附设备一套(型号CH-hxt),干式过滤器一套(CH-JZ-3),其他辅助设备等5台(套);进料系统中间料仓及输送机等自加工件3(台)套。工艺流程:污染土壤运输到现有厂区内,经地磅称重、依托水泥厂现有实验室分析化验后进入仓库中卸料贮存,并依托水泥厂现有工艺进行协同处置,实现污染土壤的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主要产品为高温烧结料,年产20万吨,主要用于替代硅质、铁质、铝质原材料,节能减排,降本增效。年能源综合折标煤(tce)当量值为257.9吨标煤,等价值为622.1吨标煤,其中电力消耗200万千瓦时,水消耗50千吨。该项目投产运营后万元GDP能耗为0.29吨标准煤/万元。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类,不属于“两高”项目。项目开工前,我单位承诺该项目不存在重复备案,将依法依规办理能评、安评、环评、土地、规划等相关合法手续后,严格执行环保、安全、节能等规定,确保达到有关标准要求,再行开工建设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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