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泰安市*******基础设施项目;2.新建项目;3.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泰安市岱岳区大汶口镇颜谢村以北;4.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投资额度4.2亿元,资金来源为自筹,占地面积500亩,无新增用地。建设无人机研发中心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飞行器(含无人机)维修中心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硬化场地10000平方米。项目主要能耗为电能,年综合能耗900吨标准煤;5.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允许类:十八、航空航天第1条:航空航天产品,同时承诺:如故意隐瞒上述情况,无条件同意撤销备案并拆除已建成内容、恢复原状;6.项目预计2025年开工、2027年竣工,承诺:如项目自备案后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项目单位应在到期前通过在线平台作出继续实施该项目的说明,未提前在平台作说明的无条件同意撤销备案;7.承诺:在项目开工、竣工后如实、及时通过在线监管平台提交信息;8.承诺:严格按照备案通过的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进行建设,如有调整,先完成备案变更后方可实施:未经同意擅自变更上述内容的,无条件整改或接受处罚并列入失信企业名单。
会员可见完整内容
马上解锁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