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建设规模年处理遗体约1800具,占地面积22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400平方米。
废气:DA001、DA002、DA003遗体火化废气按照《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801-2015表2新建单位遗体火化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以及H2S、NH3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拟建项目设火化机3台,分别单独配置一套烟气净化装置,采用“急冷装置+半干法脱酸装置+旋风除尘器+活性炭喷射装置+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烟气分别经15m高排气筒(共3根)排放。DA004焚烧炉废气按照《火葬场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801-2015表3中排放标准要求,拟建项目设焚烧炉1台,配置一套烟气净化装置,采用“急冷装置+半干法脱酸装置+旋风除尘器+活性炭喷射装置+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烟气经15m高(共1根)烟囱排放。食堂厨房产生的油烟按照《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最高2.0mg/m3限值要求,经油烟净化系统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
废水:遗体处置清洗消毒废水、专用殡仪车辆清洗消毒废水按照《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18920-2002)中城市绿化水质标准要求,经消毒池预处理,生活污水直接进入项目区化粪池(1个50m3),废水进入一座WSZ-1.0型污水处理站(配套800m3清水池),处理后用于项目区绿化用水。
固废:火化炉遗留灰渣和遗物祭品焚烧灰渣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起运至送指定地点处置;焚烧飞灰、废活性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采用消石灰干化后与生活垃圾一起运至送指定地点处置,严禁随意倾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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