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共建 4 个厂房,综合楼一栋,地下蓄水池一个。一号厂房占地面积 3204.16 平方米,二号厂房占地面积 4996 平方米,三号厂房占地面积3201.16 平方米,四号厂房占地面积 3204.16 平方米,综合楼占地面积 4075.63 平方米,蓄水池地下建筑面积 240.36 平方米,总用地面积 50957.79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7608.58 平方米。
环保工程
废气:卸料上料废气(G1):经封闭汽车运至项目区原料储存车间,原料储存车间封闭,加强清扫。
浸润剂涂覆废气(G2-1):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根15m 高排气筒排放,处理效率 90%,集气效率95%;未收集无组织废气加强车间通风。
浸润剂涂覆废气(G2-2):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根15m 高排气筒排放,处理效率 90%,集气效率95%;未收集无组织废气加强车间通风。
玄武岩纤维烘干废气(G3):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效率 90%
排水:本项目循环冷却排污水、纯水制备排污水作为厂区地面抑尘洒扫用水,洒扫抑尘水直接蒸发损耗,不形成径流,浸润剂在涂覆及烘干过程中水分均蒸发损耗;员工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化粪池后转运至乌兰浩特市污水处理厂,待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运行后通过园区管网排入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噪声:基础减震、消声、隔声
固废:不合格品(S1)热熔后作为原料回用至生产;员工生活垃圾(S2)由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卫部门处理;废活性炭(S3)、浸润剂包装桶(S4)为危险废物,暂存厂区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地面为 2mm 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 2mm 厚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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