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位于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项目总占地面积1710.7平方米,生产车间建筑面积726.3m2。项目通过纯水制备、配制、灌装、封盖、包膜、包装等工艺年产利丙双卡因乳膏99000kg、他克莫司软膏99000kg、夫西地酸乳膏99000kg、米诺地尔搽剂330000kg、克立硼罗软膏99000kg、美沙拉秦栓43560kg,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环保方面
(1)废水
运营期间,项目生产废水(生产产品废水、锅炉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的较严者后,经市政纳污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运营期间,配置工艺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处理后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要求,锅炉废气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排放要求;废水处理站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要求;原项目注塑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排放要求;原项目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限值厂内环境无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的控制和管理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3)噪音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辅助设备、环保设备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配套减震、隔震、隔声、吸声等辅助装置,加强对设备的维修和保养等措施,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炉渣和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外售有机肥料厂;废纸板、废包装材料和废塑瓶统一收集后外售废品公司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矿物油等,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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