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工程:生产厂房占地面积约 9694m2。1 栋 1F 标准化厂房,北侧局部2 层,设置一条喷粉线、一条前处理线;南侧局部3 层,2~3 层为空置;机加工区位于厂区一层的中部及南部。喷粉线密闭(仅留有工件进出口),包含一个喷粉房、一个固化室,前处理线包含两个脱脂槽(预脱脂与主脱脂)、一个陶化槽和四个水洗槽、一个烘干室,机加工生产设备主要包含激光切割机、数控冲床、折弯机、二氧化碳焊机、打磨机等。
废气处理措施:本项目切割粉尘经设备自带除尘设备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打磨粉尘与焊接烟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置后经新建 14 15 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1),固化有机废气以及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一套喷淋塔+干式过滤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排放(DA002);喷粉粉尘经滤筒+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3)。
废水处理措施: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直接排入市政雨水管网;本项目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与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的生活污水一并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江北污水处理厂,最终排入长江。
固废处置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处,废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废金属屑、除尘器收集粉尘等经收集后外售;车间西北部设置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约15m2,用于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包装桶、污泥、槽渣等危险废物的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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