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租用原常隆海鲜酒楼的用地及建筑作为经营场所,项目占地面积1212 平方米,建筑面积 4040 平方米;项目是以康复为主的一级医院,拟设床位99张,主要科室为康复科和综合内科,不设传染病科;项目建设内容为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主体工程主要包括门(急)诊、住院和各专门科室等,环保工程主要为废水工程和固废工程等;项目主要配备心电图机、洗胃机、X 光机、彩色B超机、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尿液分析机、全自动血液分析仪、微波治疗仪、超声波治疗仪、多功能训练器和平衡协调训练器等医疗设备。
废水:项目的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项目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收集后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尾水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的较严值,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吴川市滨江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项目实行分区防渗,项目的化粪池、污水处理站及其管道、危废暂存间等区域须采取防腐防渗漏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废气:加强项目各科室、病房等的消毒和通风;项目的污水处理站须采取密闭措施,加强项目周边绿化,确保项目的恶臭废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标准值及《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 3 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的较严值。
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分类包装,分类存放,其收集容器符合相关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要求;项目的危险废物和一般固体废物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及 2013 年修改单)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等的要求;医疗废物和废水处理污泥收集后暂存于危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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