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改建,主要实施内容为江南物流公司投资 1500 万元在洞 庭湖出口段航道左侧水域对目前所在水域内的 16 艘浮吊进行岸电改造,其中 12 艘浮吊工作船改造成为“作业平台”并继续进行过驳作业,另 4 艘浮吊工作船在 岸电改造后不再进行过驳作业,成为供电趸船仅供待驳船临时停靠和用电。项目 改造后每座作业平台和供电趸船上分别设置装设 2 台岸电桩(1 台 400kW、1 台 80kW,分别对作业平台、过驳/受驳散货船供电),共计岸电桩 32 台。
废气:浮吊工作船(作业平台)动力系统油改电改造后(使用岸电,不再使用 柴油发电),可削减过驳作业采用柴油作为燃料排放燃料废气;靠泊船舶采 用岸电作为船员生活工作用电后,可削减过驳/受驳过程中采用柴油发电排放 燃料废气 浮吊工作船在船体两侧设置高度1m的围挡,抑制过驳作业过程中遗漏在 平台上矿石/煤炭等货物因风力引起的扬尘,并配套专用智能喷水雾炮设施。
废水:废水 供电趸船及作业平台均设置污水收集罐/收集池,将生活污水、作业平台 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等通过污水导流收集进船体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导流+污 水沉淀箱+储水箱)内,定期由专业机构环保回收船运走;评价要求在本项 目靠泊过驳/受驳散货船在过驳作业期间产生的废水在污水罐内,由专业机构 回收船运走。
固废:船舶自带设置储油舱、生活垃圾箱;作业平台冲洗水/初期雨水在污水沉 淀池中的沉淀产生的泥浆作为垃圾交由专业机构环保回收船运走运往陆域 合理处置;浮吊工作船(作业平台)产生的废油在储油罐内储存,定期交由 专业机构回收船运走运往陆域合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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