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主要分为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公用工程以及环保工程。主体工程主要包括制砖厂房、原料仓库、养护区、成品渣库、成品库;配套工程主要有办公生活区、食堂、门卫室及车间道路等;公用工程包括供电设施、供水设施、通讯设施等;环保工程包括一般固废收集系统、布袋除尘设施、雨污分流系统、危废暂存间、化粪池、绿化等。厂区内保留的原有项目有原有制砖厂房(技改后改建为成品库)、养护区(技改后仍为养护区)、水泥筒仓(技改后仍为水泥筒仓、仅其中一个筒仓由储存石粉变为储存水泥)、废气有组织处理措施(2个布袋除尘器+2 根排气筒)。
环保工程
废水
化粪池 设置 1 座化粪池,容积为 5m3,位于办公楼北侧。
初期雨水沉淀池
设置 1 座初期雨水沉淀池,容积为 132m3,位于厂区西侧。
沉淀池
厂区设置 2 个沉淀池,位于项目区制砖厂房内,容积均为 200m3,用于垃圾焚烧渣洗选废水沉淀。废气
垃圾焚烧渣破碎粉尘及1#水泥筒仓粉尘
项目垃圾焚烧渣破碎产生的粉尘与 1#水泥筒仓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统一由 1 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水泥筒仓顶 1 根 15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依
双轴搅拌机粉尘及 2#水泥筒仓粉尘
项目双轴搅拌机产生的粉尘与 2#水泥筒仓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统一由 1 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水泥筒仓顶1 根 15m 高排气筒(DA002)排放。
各堆场无组织粉尘
设置密闭仓库进行堆存
固废
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厂区设置带盖垃圾桶 3 个,用于收集生活垃圾。
危废暂存间
设置于厂区东南角,建筑面积 5m2,用于暂存项目区产生的废机油。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中相关要求规范设置,对暂存间进行基础防渗,确保渗透系数≤1×10-10cm/s,并定期委托具有相关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外运安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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