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现拟在原厂区内进行扩建以增加生产线,扩建前后项目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皆不变,均为2550平方米。本项目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香山大道创建路103号厂房(A1一期靠北面一跨),中心地理坐标:113°3759.365"E,23°102.283"N,项目要从事汽车零部件生产,扩建后新增年产汽车零配件约11931t/a。本项目总投资2400万元,环保投资8万元占总投资0.33%。
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及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要点
环境空气:本项目在冲压机加工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金属屑,一方面因为其质量较大,沉降较快;另一方面,会有一少部分较细小的颗粒物随着机械的运动而可能会在空气中停留暂短时间后沉降于地面。 由于颗粒物质量较重,且有车间厂房阻拦,颗粒物散落范围很小,多在5m以内,飘逸至车间外环境的颗粒物极少,大部分在操作区域附近沉降,沉降部分及时清理后作为一般固废处理。
另外,激光切割过程产生的烟尘粒物比重大易沉降,同时设备内自带四级过滤网处理设施,产生的金属颗粒物可被收集在过滤网内。经处理后排放到空气中的焊接烟尘总量为0.007t/a(0.003kg/h),未收集处理的无组织排放烟尘排放总量为0.024t/a(0.010kg/h)。项目总的无组织排放烟尘总量为0.031t/a(0.013kg/h),不会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水环境:综上所述,项目位于永和污水处理系统服务范围内,永和污水处理厂在处理能力、处理工艺、水质相容性等方面满足本项目要求,项目废水纳入永和污水处理厂具有环境可行性。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汇入永和污水处理厂处理,其尾水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一级A标准与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标准后外排入温涌,最终流入东江北干流。
声环境: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经厂房墙壁及一定的距离削减作用,经预测,在当有效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后,本项目投入使用后所产生的设备噪声对周边声环境贡献值较小,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不良影响。因此,项目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排放限值的要求。另外,本项目厂界周边50m范围内没有声环境敏感点。
固体废物:建设单位拟将生活垃圾和收集设施收集的烟尘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处理;金属屑、边角料、次品和制氮设备产生的空气粗过滤滤芯和碳分子筛定期交由回收公司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液压油、含油废抹布、机油、液压油废空桶定期交由具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回收处理。评价认为本项目采用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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