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全厂占地面积3298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7868.74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0万元。本项目投产后年产化纤印花阔幅面料1500万米。
废水: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的要求,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污水管网采用明渠明管或架空敷设等方式建设,雨水采取地面明沟方式收集。工艺废水、制网废水、喷淋塔废水、空压站排水、设备与地面冲洗水、生活污水(化粪池预处理)、初期雨水经污水处理站(工艺为“水解酸化+好氧+沉淀”,设计处理能力7200t/d)预处理后达到通州湾环发〔2021〕13号中的规定的废水接管要求后与反冲洗废水一并接管至通州湾现代纺织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根据《通州湾示范区现代纺织产业园纺织项目排污指标预核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通湾纺织〔2021〕6号),该项目须回用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的尾水,回用量为本项目接管水量的40%,经厂区回用水系统(工艺为“超滤+反渗透”,设计处理能力3000t/d)处理后回用,回用水执行《纺织染整工业回用水水质》(FZ/T01107-2011)标准中相关限值。
废气:本项目印花废气、制网废气、定型废气(含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水喷淋+静电”装置处理后通过1#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收集后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2#排气筒排放。本项目废气中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标准执行通州湾示范区《现代纺织产业园环境保护建设基本要求》(通州湾环发〔2021〕13号)及《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相关限值;天然气燃烧尾气排放标准参照《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728-2020)表1排放限值;污水处理站废气中的氨、硫化氢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浓度限值。
固废:按照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措施。生活垃圾环卫清运;废布料、废外包装材料、次品、废网、丝网边角料收集外售;污泥委托有专业能力单位处置;废油、废膜、废内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涂料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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