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概况
(1)规划背景
为落实国家、省、州、市在新形势下的发展要求,引导朝阳经济开发区的发展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要求编制本规划。
(2)规划范围
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包括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一期区域、二期区域、盛家村区域。一期区域四至范围为:西起开运街,东至丙四路,北起102国道,南至丙九路;二期区域富锋单元四至范围为:乙三路以北,甲二路以南,京哈铁路以东,丙十九路以西;二期区域迎新单元四至范围为:硅谷大街以北,丙十九路以南,乙三路以东,甲二路以西;二期区域三期单元四至范围为:甲二路以西,乙三路以北,硅谷大街以东;盛家村区域四至范围为:杨柳河及其支流以北,开运街延长线东南,亨达路西南。
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一期区域(5.36km2)、二期区域(二期区域富锋单元5.42km2,二期区域迎新单元4.27km2,二期区域三期单元2.79km2)、盛家村区域(9.91km2)均有长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管理,实际商务厅认定面积为5.05km2(一期区域)。
(3)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2021—2030年。
规划基年:2021年。
(4)规划定位
从朝阳区经济开发区区位条件、产业特征、功能作用和发展基础出发,按照开发区的发展实际,以稳增长、强投资、优结构、补短板为重点。从产业定位上,围绕汽车零部件主导产业,发展智能汽车、新能源汽车配套零部件的研发与制造、完善装备制造业,根据经济发展趋势与产业结构调整需要,培育医药健康产业、创意产业、环保产业,将开发区建成为立足全国、面向东北亚及全球汽车零配件配套产业智能化基地。
(5)产业定位
围绕汽车零配件配套产业智能化生产基地的产业发展战略定位,依据“产业联动、集聚发展、生态优先、统筹兼顾”的布局原则,结合区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产业基础和发展优势,构建“一区五园”的空间分布格局。“一区”即富锋新区;“五园”即汽车后服务产业园、智能网联及新能源汽车供应链产业园、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健康医药产业园、现代物流产业园。
(6)发展规模
至2030年,开发区本级财政收入完成2.0亿元,入区企业达到600户。汽车零部件产值达到400亿元,其中,超20亿元企业10户,超10亿元企业25户,超亿元企业50户。为属地整车配套零部件企业达到250户,为属地主机厂配套率达到70%。具备与主机厂同步开发能力的汽车零部件企业达到50户,其中拥有省级以上技术中心达到15家。成为东北地区规模最大的先进汽车零部件生产配套基地,在吉林省乃至东北地区经济发展进程中的重要性不断提高。优先发展智能新能源汽车产业,战略布局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关键零部件,实现以产业链供应,带动配套装备,年产值达到50亿元。发展汽车智能制造装备业,推动精密模具制造业发展,培育装备制造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发展车用新型材料制造业。推进中药新药研发和传统优势品种深度开发,发展化学药品、中药制剂产品、保健品及新型制剂开发、医药仓储物流产业,医药产业年产值达到50亿元。大力引进国际物流、保税物流、冷链物流、城市统一配送物流等一批投资规模大、技术含量高、辐射功能强、符合低碳经济发展要求的重点物流项目,立足长春、服务吉林、辐射东北及东北亚区域,打造以制造业物流为主,集多元化功能于一体的长春西南物流资源集聚中心区和现代物流示范基地。
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普遍提高。就业、教育、文化体育、社保、医疗、住房等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持续提高。到2030年,城镇登记失业控制在3.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000元,人口自然增长率-0.9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达到100%;城镇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人数做到应保尽保。义务教育实现均衡发展。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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