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位于龙口市芦头镇韩家店村,总占地面积18亩,计划新建厂房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主要购置设备三一HZS180两台(套),项目以外购石子、沙、水泥为原料,经过物理搅拌工艺,年可生产商品混凝土180万方。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主要用能为电力。主要用能设备有三一HZS180。项目建成达产运营期年综合能源消耗量265吨标准煤(当量值),651吨标准煤(等价值),其中电力消耗量216万千瓦时。项目计划2025年4月20日开工,2025年12月30日完工。项目产品及工艺流程不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所列的鼓励、限制、淘汰三类产品或生产工艺中,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允许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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