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拟投资63000万元建设“年产55万t环保新材料项目”,项目地址在濮阳市化工产业集聚区(户部寨片区),项目建设内容为:建设年产年产40万吨/年水性丙烯酸乳液,3.5万吨/年水性工业乳液,2.5万吨/年水性环氧乳液,2.5万吨/年水性水性电泳漆,1.5万吨/年聚氨酯热熔胶,5万吨/年胶粉。
环保方面
废气
项目废气污染源包括生产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甲类车间A、甲类车间B、甲类车间C)、甲类仓库废气、产品检测废气、储罐大小呼吸和废水处理站废气等。
本项目的生产车间主要产生粉尘、VOCs、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酸丁酯、甲基丙烯酸甲酯、丙烯酸、丙烯腈、TDI、MDI、酚类、臭气浓度。
粉尘处理措施:生产车间人工投料产生的投料粉尘先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排气筒P2排放,胶粉人投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排气筒P3排放,喷雾干燥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袋式收料除尘后经排气筒(四条生产线各设一根排气筒,分别为P4、P5、P6、P7)排放,总收料袋式除尘尾气(包括收料尾气、振动筛分废气、包装废气)经P8排气筒排放。
有机废气处理措施:水性丙烯酸乳液(甲类车间A、甲类车间B)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酸丁酯、甲基丙烯酸甲酯、丙烯酸、丙烯腈进行表征)、水性工业乳液(甲类车间C)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酸丁酯、甲基丙烯酸甲酯、丙烯酸、丙烯腈进行表征)、水性环氧乳液(甲类车间C)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颗粒物、酚类进行表征)、水性电泳漆(甲类车间C)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颗粒物、TDI、酚类进行表征)、聚氨酯热熔胶(甲类车间C)产生的有机废气(以VOCs、颗粒物、MDI、甲基丙烯酸甲酯进行表征)、胶粉(联合车间B)产生的有机废气(以VOCs、苯乙烯、丙烯酸丁酯进行表征),有机废气经水喷淋+干式过滤+热力燃烧装置(RTO)废气处理系统,经处理后经排气筒P1排放。。
(3)无组织废气处理措施
本项目在设计阶段通过源头预防(反应釜等密闭生产设备的放空管经收集后进入主干管,抽真空废气经冷凝装置后进入缓冲罐,再进入废气处理设施;部分储罐设置氮封系统等)、过程控制(设备密闭、集气柜收集等)、末端治理(水喷淋+干式过滤+RTO燃烧炉装置)等综合措施,以确保本项目所产生的各类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
为加强VOCs无组织排放管理,本项目在设计阶段即对生产工艺过程进行了优化,采用密闭化、相对连续化、自动化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并从储存(为液体储罐设置氮封系统,槽车卸料设置油气回收装置)、投料(投料区与加工区分离到不同楼层,人工粉料投料设置集气柜收集、液体物料通过管道投料等)、加工(主要加工过程基本均采用密闭性较好的生产设备等)、灌装(过滤设备密闭+包装机设置排气口+半密闭集气罩等)等全过程均强化了有机废气的收集措施,以减少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排放。
废水
废水:净味废水、洗桶废水、喷淋洗塔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实验室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水、生活污水等。项目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和园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标准,在此前提下项目外排水对区域水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滤渣、废包装桶、废RO膜、废滤布、废机油和废抹布、污水处理站预处理污泥、生活垃圾等;各种固废安全处置后均不外排,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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