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购买株洲高新区天易科技城湘云路以东、创业二路以南、响泉路 以西、健康大道以北地块进行建设。项目用地面积 39083.86m2,总建筑面积 35336.07m2,拟建 2 栋生产厂房,1 栋研发厂房楼,1 栋倒班楼,同时配套建 设公用设施等附属工程。
主体工程
生产厂房一:1栋,1F,钢结构,建筑面积 17695.18m2,层高10.8m,设置原料区,下料,切割,成型区,焊接区,抛丸区,打磨区,喷砂区,喷粉区(含喷油区)压铸区,注塑区,冲压区丝印/移印区,前处理区,成品区等。
生产厂房二:1栋,4F,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0743.32m2,层高21.9m,1楼CNC区、2、3、4 层生产装配区、研发区。
环保工程
废水:①磷化废水不外排,采用蒸发系统处理。蒸发后固体结 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②项目排水体制为雨污分流制,雨水通过雨水沟渠收集 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③酸雾废气处理废水中和预处理,车间地面清洁废水沉 淀池预处理和生产废水一起进入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生活污水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近期通过高压泵进入天 易科技城一期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河西污水处理厂深度 处理后排入湘江,远期排入群丰污水处理厂。
废气:①喷粉粉尘经滤筒除尘器处理,车间无组织排放; ②喷粉固化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5 米高 的排气筒外排(DA001、1#); ③油漆废气(漆雾先经过滤棉处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 处理后通过 15 米高的排气筒外排(DA002、2#); ④注塑废气和脱模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5 米高的排气筒外排(DA003、3#); ⑤熔化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15 米高的排气筒 外排(DA004、4#);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 15 米高(与 熔化废气共用)的排气筒外排(DA004、4#); ⑥酸雾废气经碱液吸收后通过 15m 排气筒(DA005、5#); ⑦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系统除尘后车间无组织排放; ⑧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屋顶外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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