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厂拟对铸件生产技改项目进行技术改造,该项目于2024年1月依据《关于加快推进违规“两高”项目整改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工业[2023]704号)进行补办,由博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予以审核批准,项目批准文号为:2401-370304-89-01-836999。此次技改针对该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博山区域城镇焦石路以南、张庄小区以西(公司原厂区内)进行技术改造,土地证号为博集有(1999)字第B0006号,不新征土地,不对现有土地做出扰动,不新建厂房。本项目占地15亩,淘汰1台3T中频电炉和1台2T中频电炉等设备,替换2台2T中频电炉和2台0.5T中频电炉等设备,新购置单臂树脂砂混砂机、多功能振动再生机、提升机、射芯机、射蜡机、脱蜡釜等国产设备130台(套),新增配套布袋除尘器等公用设施建设,本项目建成后年产能5000吨铸件。实际建设内容概括介绍:1.技改前年产5000吨铸件,技改后年产5000吨铸件,总产能无变化。2.技改前后污染物基本不新增。3.项目技改前用电量410万kWh,折合能耗503.89吨标准煤,产值为2300万元,万元产值能耗为0.219吨标准煤/万元,技改后能耗为用电量450万kWh,折合能耗553.05吨标准煤,产值为3260万元,万元产值能耗为0.170吨标准煤/万元。万元产值能耗降低0.049吨标准煤/万元,能效水平进一步提高。本公司通过此次技改优化提升铸造工艺结构,提高成品铸件的精密度,提升产品质量及附加值。同时,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促进当地铸造及装备制造业的转型升级,具有良好的经济及社会效益。(项目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工艺和设备,须严格按照发改、工信、国土、规划、环保、住建、应急等部门要求组织实施。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和安全生产评价,确保投资项目中的安全、环保等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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