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拟对铸钢件生产技改项目进行技术改造,该项目于2024年1月依据《关于加快推进违规“两高”项目整改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工业[2023]704号)进行补办,由博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予以审核批准,项目批准文号为2401-370304-89-01-161040,此次技改针对该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淄博市博山经济开发区张庄工业园(公司原厂区内)进行技术改造,土地证号为博集有(1999)字第B0006号,不新征土地,不对现有土地做出扰动,不新建厂房。本项目占地9.43亩,在原有水玻璃工艺基础上,新增消失模、树脂砂、覆膜砂、精密铸造生产工艺,公共设施利用现有,新增消失模砂线、树脂砂造型生产线、覆膜砂射型机、电焙烧炉、电退火炉、射蜡机等生产设备等国产设备108台(套),本项目建成后不新增产能,仍为年产能6000吨铸件。1.技改前后产能对比变化:本项目建成后年产能不变,仍为年产能6000吨铸件。2.技改前后排放对比变化:技改前主要污染物颗粒物项目改造完成后主要污染物颗粒物、VOCS(原水玻璃工艺不涉及VOCs,新增工艺后VOCs排放增加)。3.技改前后能源消耗前后对比:项目技改前能耗467.02吨标准煤,万元产值能耗为212.28kgce/万元,技改后能耗516.18吨标准煤,万元产值能耗为169.80kgce/万元。4.技改后铸造工艺具有铸件精度高,?表面光洁、生产效率高等优势,相较于现有产品具有更高的产品附加值。(项目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工艺和设备,须严格按照发改、工信、国土、规划、环保、住建、应急等部门要求组织实施。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和安全生产评价,确保投资项目中的安全、环保等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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