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位于沂南县界湖街道团山路以东、永兴路以北,总用地面积7826平方米,主要新建1#执纪审查楼、3#办案保障服务楼、4#消防水池及泵房、5#廉政教育楼、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改造装修2#执纪监督楼、6#信访接待服务楼,总建筑面积8097.4平方米。该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一期总建筑面积5610.34平方米,主要新建1#执纪审查楼、3#办案保障服务楼、4#消防水池及泵房,改造装修2#执纪监督楼,同时设置机动车停车位87个、非机动车停车位70个;二期总建筑面积2487.06平方米,主要新建5#廉政教育楼,改造装修6#信访接待服务楼。本项目不涉及危化品,本项目不为“两高”项目。资金来源为县财政拨款,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规定,不属于耗煤项目。承诺项目未开工建设,占地为建设用地,土地利用符合规划,且不在生态红线及其他不允许搞建设的区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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