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位于聊城市茌平区乐平铺镇四棉厂院内(105国道与黑龙江路十字路口西200米路北),总占地面积1400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租赁现有生产车间总建筑面积1400平方米,拟购置皮带料斗4套、雷蒙磨粉机4台、提升机4台、180t筒仓8个、螺旋输送机4台、铲车2台等生产设备总计26台/套,项目原料:外购高钙颗粒等。生产工艺:外购原料—铲车装入料斗—磨粉—筒仓暂存—外售。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5万吨高钙粉的生产能力。项目能耗:项目年用电量40万度,年用水量300吨。项目建成达产运营期年综合能源消费量49.16吨标准煤(当量值),120.6吨标准煤(等价值)。项目资金全部为企业自筹。我公司承诺:1、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产品及设备不属于淘汰和限制类;2、项目不存在未批先建情况;3、项目不涉及新增燃煤消耗,开工前做好节能审查工作;4、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后一年内对承诺情况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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