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分类
| 项目名称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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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工程
| 河道清淤
| 西淝河河道凤台县钱庙段清淤疏浚,起止点为大贺路桥上游500米~上游汤店村(桩号:K6+480~K11+737),清淤长度8.073km,清淤疏浚量3678.91万m3,清淤方式为绞吸式环保挖泥船和抓斗式挖泥船相结合(在泥质为淤泥时,采用绞吸式环保挖泥船,其余可采用抓斗式挖泥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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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工程
| 供电
| 施工期间临时供应,由市政电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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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
| 施工期间临时供应,由市政供水设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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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
|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居民排水设施(经化粪池处理后清掏农用,不外排);施工废水(施工机械和车辆清洗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后回用;底泥干化场中底泥尾水经沉淀处理后先排入西淝河北侧塌陷坑进一步沉淀,然后溢流排入西淝河;设置规范的排水口,在排泥区中间布置隔板,增加退水的水力停留时间,确保退水可以静置8h以上后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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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程
| 底泥临时干化场
| 位于凤台县桂集镇坝孜岗,临时占地面积约60458.2m2,临时占地涉及住宅用地、旱地、采矿用地、水工建筑用地、沟渠和坑塘水面等;其中堆场占地面积45100m2,河道淤泥自然干化,堆场淤泥堆放高度2.5m,堆场围堰内、外坡均取1︰2,顶宽3m,围堰高度均为排泥高度加0.5m超高,围堰旱地填筑;设置2个退水口,采用围堰型式,通过开挖排水沟回流河道内,每个退水口设计清水流量为0.5m3/s;设置4座沉淀池,尺寸均为4m×4m×2.5m;在排泥区中间布置隔板,增加退水的水力停留时间,确保退水可以静置8h以上后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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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营地
| 不设施工营地,利用底泥临时干化场内现有居民房屋作为临时办公区,建筑面积约180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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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便道
| 在底泥干化场设施工便道,现有道路为4.5m宽的水泥路面;在现有道路基础上进行建设,进场道路部分为水泥混凝土路面,长135m,宽9m;便道尽头转弯平台于原有道路连接,进场路起点段30m、地磅前后路段30m均为砼路面,地磅前后路段30m宽12m;具体位置见底泥干化场总平面布置图,占地总面积约2000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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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工程
| 废水处理
| 施工期
| 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居民现有的排水设施(经化粪池处理后清掏农用,不外排);施工废水(施工机械和车辆清洗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机械冲洗、道路和施工场地洒水等;底泥干化场的底泥尾水经沉淀处理后先排入西淝河北侧塌陷坑进一步沉淀,然后溢流排入西淝河;设置规范的排水口,在排泥区中间布置隔板,增加退水的水力停留时间,确保退水可以静置8h以上后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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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处理
| 施工期
| 临时施工场地采用围挡施工,定期对路面、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施工机械燃油废气自然扩散;淤泥运输车辆应保持密闭,严格按照城管部门指定的路线和时间,临时干化场喷洒除臭剂除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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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处理
| 施工期
|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管理,设置施工围墙、降噪安全围帘等,同时项目运输车辆沿途保持低速行驶,减少鸣笛,进一步降低对沿线居民日常生活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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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处理
| 施工期
|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淤泥堆放于临时底泥干化场,自然干化,含泥量较高的淤泥作为围堰填筑和临时占地内的复垦覆土使用,含沙量较高的淤砂作为建筑材料使用或工程利用(若淤砂作为建筑材料使用,应按矿产资源法规要求,另行履行相关手续,按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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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
| 施工期
| 底泥临时干化场设置围挡,顶部需设置雨棚,底泥干化场底泥堆放区、地面汇水沟、沉淀池底部及侧面应采取硬化措施防渗;底泥干化场使用前应先进行防渗处理,底部采用40cm粘土作防渗层,防止余水及渗滤液下渗;临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段(在泥质为淤泥时),采用绞吸式环保挖泥船进行疏浚作业;加强宣传,强调合理有序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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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成后
| 生态恢复:施工结束后底泥干化场进行复垦。主要复垦措施如下: 工程临时用地复垦面积为60458.2m2,复垦的区域为临时底泥干化场。首先将底泥干化场中关于耕地的表层土剥离堆放一边,工程后采取措施使排泥区固结,再进行表面平整、表层土回填覆盖,并配套相应的农田水利设施和田间耕作道路等;对施工便道,应注意清除杂物,并在场地平整过程中掺入适量的作物秸秆或者农家肥增加土壤的有机质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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