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简介:①现有厂房电镀区闲置区域新建1条电镀生产线,对碟式刹车器组成件镀;②在现有厂房组装区闲置区域,新增2条组装生产线,对碟式刹车器组成件进行组装;③新建废水处理站,站内设含铬废水预处理设施和含锌及其他废水预处理设施、回用水深度处理设施,分别对本项目含铬废水和含锌及其他废水进行预处理,对回用水进行深度处理;④现有废水综合处理站内增设MBR膜处理设施,对部分生产废水进行膜处理;⑤采用新型WPA高效复合净水剂,对本项目生产废水和现有工程含铬废水进行混凝预处理;⑥现有厂房油雾处理区域增加1台集雾机,加大对现有机加工油雾的净化能力。
1、废气
本项目排放的废气污染物主要有氯化氢,废气被收集后,引入“除雾净化装置”净化处理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8有组织排放。经预测,排气筒DA008氯化氢排放浓度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限值要求;未被收集到的氯化氢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
废水综合处理站脱氮除磷、生化处理等过程中微生物厌氧发酵产生的恶臭气体(臭气浓度、硫化氢、氨)无组织排放,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059-2018)中的无组织监控限值。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包括含铬废水、含锌及其他废水。以上废水分别排入本项目新建2#含铬废水预处理设施和含锌及其他废水预处理设施进行预处理,之后进入深度处理阶段;在废水深度处理阶段,首先对现有废水和本项目废水进行均质混合、脱氮除磷和生化处理,之后部分混合废水引流至本项目新增MBR—回用水深度处理系统进行深度处理后回用处理;剩余废水经现有外排水深度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厂区污水总排口排放。
本项目纯水制备设备排浓水回用于厂内冲厕,冲厕污水经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
经预测,2#含铬废水预处理设施出水口排放的总铬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标准要求,达标排放;厂区总排口排放的pH、SS、COD、BOD5、氨氮、总氮、总磷、石油类、LAS、总锌均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三级标准限值要求,达标排放;生产回用水中pH、浊度、COD、氨氮、总磷、石油类均能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工艺与产品用水”限值要求;生活回用水中pH、浊度、BOD5、氨氮均能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冲厕、车辆冲洗”限值要求。
3、噪声
为减少设备噪声对厂界的影响,建设单位拟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措施,包括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墙体隔声等。本项目投入运营后,噪声源经过降噪及距离衰减后在各厂界的昼间和夜间噪声预测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物资部门或厂家回收;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本项目新增定员场内调配,不新增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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