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灵寿县南燕川乡新湖社村 241 省道与Y558 道交叉口处东行 100 米路北,总占地面积 2100m2,原料堆场 1 座、产品库1 座、成品区1 座等,总建筑面积为 2100m2。购置斗提机、焙烧炉、旋风分离器、水浴除尘器、风机、铲车等配套设施共 18 台。建设生产线 1 条,年加工蛭石 3000 吨。
废气
生产过程中两台焙烧炉一同高温焙烧膨胀,烟气经水浴除尘器分离,尾气经水浴除尘器除尘后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5m;风选室废气经旋风分离器处理后,与焙烧炉烟气一并进入水浴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筛分后的其余半成品经风机抽吸至旋风分离器分离回收,得到部分合格品;原料堆场和输送将产生粉尘,无组织排放,定期清扫。
废水
项目生产用水为水浴除尘器补水,无生产废水产生,不外排;生活污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噪声
采用低噪设备,并对产噪设备进行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设置在车间内部,密闭生产。
固废
1、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2、土石杂质、产品过筛后的沙土运至填埋场填埋。
会员可见完整内容
马上解锁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