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位于聊城市茌平区信发办事处刘壕村龙山北街与北外环交叉口北50米路西,占地面积200平方米,新建1座公用充电站,充电终端共计6台。购置6台单枪直流充电桩(单枪平均功率60kW)、1台360kW分体式直流充电机。项目建成后,6条充电枪每天可为60辆汽车提供快充充电服务。项目能耗:年用电16.35万度,项目建成达产运营期年综合能源消费量约20.1吨标准煤(当量值),49.3吨标准煤(等价值),项目资金全部为企业自筹。我公司承诺:1、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产业及设备不属于淘汰和限制类;2、项目不存在未批先建情况;3、项目不涉及新增燃煤消耗,开工前做好节能审查工作;4、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后一年内对承诺情况进行验收。5、严格遵循土地利用相关规定,严格按照《电动汽车充电站通用要求》(GB/T29781-2013)、《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GB50966-2014)等相关标进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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