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目在山东省政府认定的德州运河恒升化工产业园内建设,在原有项目占地范围内实施,公司已取得不动产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无新增用地,符合园区规划。对原有项目(代码:2019-371400-26-03-007264)电子新材料产业升级项目(一期)年产5万吨乙胺及配套设施项目进行扩能,在原装置预留空地新增部分设备,扩能后装置产能增至7万吨/年,同时在罐区增加1台一乙胺储罐及1台三乙胺储罐保障产品的储存。本项目以乙醇、氨为原料生产一乙胺、二乙胺、三乙胺,3种产品均属于危险化学品,原料氨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为胺基化工艺,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本项目所有产品、工艺、技术、装备不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或淘汰类,不涉及煤炭消耗,不属于剧毒危险化学品,属于危险化学品项目,不属于山东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范围内的产品。符合《德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德州市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规定。该项目涉及“两重点一重大”。该项目为非招商引资项目。该项目单位已进驻德州运河恒升化工产业园区,已建成有危险化学品项目且正常生产经营。承诺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后,再行开工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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