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相应调整变动后,企业拟投资 5338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5 万元,占地面积1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 15486.4 平方米。变动项目包括 A 幢生产车间、B 幢生产车间、C幢生产车间、D 幢生产车间、E 幢员工活动中心、F 幢办公楼、锅炉房和门卫房。项目建成后拟年产 1.2 万吨密胺材料和 20 万件(套)仿瓷餐具。项目自取得批复以来建成了B幢生产车间、C 幢生产车间、锅炉房、门卫室等构建筑物。变动项目需继续建设A幢生产车间、D 幢生产车间、E 幢车间和 F 幢办公生活楼。
废水处理系统:
变动项目采用“雨污分流”的原则,冷却塔用水循环回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近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初期雨水汇总进入“1号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城市绿化标准限值要求后,回用于厂区绿化灌溉不外排;废气处理装置喷淋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等生产废水汇总进入“2 号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工艺用水要求,回用于废气处理装置喷淋用水不外排。远期:待市政污水管网接通后,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与初期雨水汇总进行预处理,废气处理装置喷淋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等生产废水汇总进入“2 号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项目废水经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凤泉湖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的较严值后,汇总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凤泉湖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废气处理系统:
C 幢颗粒物经收集后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设施处理后,由25m 高的P5 排气筒排放;
D 幢 1 层出料口和 2 层投料口设置集气罩(配套塑料软帘围挡),投料、出料及筛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收集后通过 1 套布袋除尘器处理设施处理;
D 幢颗粒物经收集后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设施处理后,由25m 高的P7 排气筒排放;
C幢3层2个反应釜的缩聚反应车间、捏合车间、烘干车间设置一套“两级水喷淋吸收+两级活性炭吸附”的废气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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