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外海码头船舶停泊区因水文变化等原因出现淤积,不能满足设计水深,按相关规范要求对淤积区域进行疏浚。
(1)首次疏浚:乍浦港区D1-D11泊位码头平台下部前沿线至海侧65米区域;疏浚深度至泥面高程分别为:D1-D7、D10-D11至85高程-15.0米,D8-D9至85高程-15.4米。
(2)首次疏浚:独山港区D1-D3泊位,码头前沿至海侧65米区域;疏浚深度为泥面至85高程-15.0米。
(3)回於再疏浚:乍浦港区D1-D11泊位码头平台下部前沿线至海侧25米区域;疏浚深度至泥面高程分别为:D1-D7、D10-D11至85高程-15.0米,D8-D9至85高程-15.4米。
(4)回於再疏浚:独山港区D1-D3泊位,码头前沿至海侧30米区域;疏浚深度为泥面至85高程-1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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