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厦门市。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计96个子项目,合作内容包括场平工程、道路、综合管廊、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公建配套设施、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拆迁安置房工程的建设与运营,规划范围内的产业发展服务。
本项目建设内容具体包括:
1、市政道路及综合管廊。
(1)场平工程
项目位于同翔高新城洪塘片区,场平地块面积约320公顷。
(2)市政道路及管廊
洪塘片区共有24条道路,道路总长度69298米,共有1条综合管廊,管廊总长度2084米。
东寮片区共有4条道路,道路总长度9039米。共有1条综合管廊,管廊长度3368米。
2、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洪塘片区共有4个四合一环卫设施,2个公交场站,1个开闭所,1个泵站。东寮片区市政配套设施有 4 个四合一环卫设施,3 个公交场站,2 个停车场,3个污水泵站,1 个给水泵站。
3、公建配套设施。
洪塘片区市政配套设施共有13所幼儿园,6所学校,1所职业学院,1所人才中心,1所医院,4所社区服务中心,1座运动馆、1所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
东寮片区共有 3 所幼儿园,1 所学校,1 所文化中心及 1 所体育中心。
4、拆迁安置房工程。
(1)洪塘安置房项目
项目位于同翔高新城同安片区,龙泉路以北,郭山南路以南,埔下路以西,总用地面积1515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074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5284平方米,主要建设安置房及物业、商业等配套用房;地下建筑面积25460平方米,主要为人防及停车库。
(2)五显安置房项目
项目位于同翔高新城同安片区,龙泉路以北,郭山南路以南,十一中路以东,总用地面积1218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878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6630平方米,主要建设安置房、物业、商业等配套用房;地下建筑面积22150平方米,主要为人防及停车库。
(3)新厝安置房项目
项目位于同翔高新城同安片区洪塘镇,总用地面积约3701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7870平方米,主要建设安置房、物业、商业等配套用房;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1271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65995平方米,主要为人防及停车库。
说明: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最终以本项目审查通过的各类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项目投资规模:根据经批复的可研报告,本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1829048万元,包括建安工程费98848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654261万元(其中征地拆迁补偿费423162万元,安置房土地取得费122365万元,其他费用108734万元),预备费87778万元,建设期利息98521万元。工程费用最终以政府方审核确认的金额为准,工程建设其他费最终以项目实施机构确认的金额为准。
运营维护内容:主要为建设范围内的各子项目的运营维护、物业服务、体育馆和科技馆的运营管理、合作区域范围内的产业发展服务。
所处阶段: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已完成实施方案批复,目前处于招标采购阶段。
项目公司组建要求
(1)项目公司注册资本(100000万元)、注册所在地(厦门市)、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在项目实施机构与中标社会资本、政府方出资代表签订《PPP项目合作协议》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中标社会资本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合资成立项目公司,并在项目所在地工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获得法人资格,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服务。
(2)项目公司股东结构、出资形式、出资时间:
股东结构:中标社会资本与政府方出资代表按90%:10%的股权比例共同成立项目公司;
出资形式:货币出资;
出资时间:由中标社会资本和政府出资代表按照股权比例一次性实缴到位,实缴时点以《PPP项目合作协议》约定为准。
投资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资金来源:
项目资本金:要求项目公司须提供不少于投资总额20%的项目资本金,资本金到位时点以《PPP项目合同》约定为准。
项目融资资金:除项目资本金外的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筹措,项目公司通过申请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项目公司不得以本项目的固定资产以任何形式为本项目或其他项目的融资提供担保,该项资金须按照项目资金需求计划要求及时足额到位,若项目资本金外的建设资金未及时足额到位,则由社会资本注入。项目合作期限内,政府方不对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的融资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或承诺。
合作期限:合作期23年,其中整体建设期3年,运营期20年(子项目分别竣工验收,分别进入运营期,每个子项目运营期固定为20年)。建设期以开工令上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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