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目位于德州市宁津县宁城街道新乐路与黄河大街交叉口西南角,租赁生产车间,其中占地面积:78100平方米,建筑面积:85250平方米,其中综合生产车间占地面积70950m2,附属办公楼占地面积7150m2。新购置金属机加工设备、木材加工设备、喷漆房、喷塑室、固化室、抛丸机、空压机、打磨柜、塑料加工设备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全厂实现年产1*******健身器材。主要原材料为:钢材、木材、橡胶片、水性漆、塑粉、塑料颗粒等,生产工艺流程为:金属件-机加工-焊接-抛丸-脱脂-磷化-表面涂装;塑料件-注塑-打磨-表面涂装;木质件-下料-机加工-表面涂装;橡胶件-硫化。年能源综合消费量预计为:100万千瓦时;该项目选址符合用地规划,在工业园区(集聚区)内。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限制类和淘汰类。承诺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后,再行开工建设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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