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位于日照市莒县长岭镇日兰高速莒县东出入口与225省道交汇处对过。占地面积12000平方米,土地为租赁。建设1F生产车间2座,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建设3F综合办公楼1座,建筑面积600平方米。投资6000万元,购置烘干机8台、鼓风机8台、引风机8台、提升机8台、真空泵5台、筛分机8台、清洗机4台,压滤机1台,自建焙烧炉2套以及配套环保设施,利用淘汰砂轮,生产金刚砂新材料。所有原料均为外购。生产工艺:原料—清洗—烘干—碳化—清洗—烘干—筛分—成品。焙烧加热采用天然气为燃料,年处理废旧砂轮8万吨,年产再生金刚砂7.6万吨。本项目不属于燃煤项目,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鼓励类—“四十二、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8、废弃物循环利用”项目。本项目承诺开工之前按照《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办理节能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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