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泰安旭*******WH储能项目;2、项目类别为新建项目;3、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泰安市岱岳区大汶口石膏工业园园区1号路以东,2号路以南泰安鼎鑫冷却器有限公司院内;4、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总投资约2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项目租赁现有土地和厂房,无新增土地和建筑面积,根据《GB/T51048-2014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规范》规定,项目主要购置4台125KW/262KWH储能设备及其他配套设备(4台125KW/262KWH利用厂区原有1250kVA变压器,分别从变压器低压侧配电室接至4台储能设备);储能设备原材料主要包含电池簇、能量管理系统、变流器;项目年综合能耗折合标准煤为5.4吨;5、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第四电力第1条新型电力系统技术及装备:电化学储能,同时承诺:如故意隐瞒上述情况,无条件同意撤销备案并拆除已建成内容、恢复原状;6.项目开工时间2025年竣工时间2026年,承诺:如项目自备案后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项目单位应在到期前通过在线平台作出继续实施该项目的说明,未提前在平台作说明的无条件同意撤销备案;7.承诺:在项目开工、竣工后如实、及时通过在线监管平台提交信息;8.承诺:严格按照备案通过的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进行建设,如有调整,先完成备案变更后方可实施:未经同意擅自变更上述内容的,无条件整改或接受处罚并列入失信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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