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位于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隆基街28号。项目利用空地面积约10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060平方米,主要建设甲类库房约160平方米,车间厂房约900平方米。甲类库用于暂存油漆,接跨厂房用于布置生产辅助设备设施。项目建成后能源消费主要是照明用电,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5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电力消费量约1.22万千瓦时。我公司承诺:1、项目不违反相关产业政策,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类”“淘汰类”;2、严格按照备案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进行建设,如有调整,先完成变更后再实施;项目开工、竣工后如实、及时通过在线监管平台提交信息;3、该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两高项目及其他需窗口指导项目;4、项目不涉及新增燃煤消耗,开工前做好节能审查工作。5、项目保证做好相关安全、环保、消防等保障措施。如存在故意隐瞒或违法行为,自愿接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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