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规划范围:兰溪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分为A区与B区,用地面积共185.04公顷。
A区范围:东至建安路,南至创新大道,西至经一路,北至351国道防护绿带,用地面积101.00公顷。B区范围:东至女楼公路,南至开发边界,西至351国道防护绿带,北至女后公路南侧绿化带,用地面积84.04公顷。
(2)功能定位
以延伸产业链、优化价值链、增强创新链为路径,适应产业发展趋势,发挥兰溪市化工产业优势,提升发展化工新材料、精细化工、生物医药等重点行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将园区建设成为的兰溪化工产业新高地、浙中安全园区新样板。
(3)产业功能分区
根据规划园区现状情况及发展趋势,确立规划园区产业功能分区为“一心四片一轴”的空间布局结构。
“一心”指依托A区西侧的人才公寓、应急响应中心、医疗救护站等配套设施形成的产业配套中心;“四片”指A区内的光学膜产业片区、动力电池材料和电子化学品产业片区,B区内生物医药产业片区、精细化工产业片区;“一轴”指沿351国道形成的交通联系轴。
废气: 规划区域内废气主要为工艺过程产生的VOCs废气和燃料燃烧废气 ,只要各企业按照项目建设环保管理要求实施不会造成明显不利的影响。
废水:规划区域已布设市政污水管网,废水经收集后纳入兰溪市污水处理厂,经污水厂处理满足相应标准后排入兰江,区域开发严格意义上不造成内河污染影响。开发过程应加强园区清污分流整治,确保废水收集纳管,园区的开发建设对周边水环境影响不大。
固废:规划实施后,只要严格按照本环评要求,工业区的固体废物能得到有效的处置。
会员可见完整内容
马上解锁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