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投资2043.57万元建设泰山区*******道路建设工程。新建2条配套道路,1.规划二街:西起规划一路,东至博阳路,总长约467m,红线宽12m,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雨水、污水)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及交通管理设施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土建等。2.规划一路:南起泮河大街,北至规划一街,总长约362m,红线宽15m,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雨水、污水)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及交通管理设施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土建等。服务产业园区的物流运输和人员通行需求,促进产业园区的高效运营和发展。我单位承诺:1、项目不违反相关产业政策。2、项目不涉及新增燃煤消耗,开工前做好节能审查工作。3、项目保证做好相关安全、环保、消防等保障措施。4、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版)中的“限制类”“淘汰类”,如故意隐瞒上述情况,将无条件同意撤销备案并拆除已建成内容、恢复原状。5、若项目自备案后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我公司将在到期前通过在线平台作出继续实施该项目的说明,若未提前在平台作说明,我公司将无条件同意撤销备案。6、我公司将在项目开工、竣工后如实、及时通过在线监管平台提交信息。7、我公司将严格按照备案通过的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进行建设,如有调整,将先完成备案变更后再实施项目;若未经同意擅自变更上述内容,我公司将无条件整改或接受处罚并自愿列入失信企业名单。预赋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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